穿透判决书的勇气本报2005年11月28日《刀伤来得含糊判案决不含糊》本报记者 集体整理
有很多勇气不为人见,但可以强烈地感受到。武义法院判决的一起刑事案件背后就分明有一股强大的勇气,可以让我们为之肃然起敬。 2005年2月,陈某和王某因口角打架,被劝开后,王某发现自己背部严重受伤,此后经鉴定为重伤。陈某因此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 同年11月,案子到了武义县法院。公诉机关指控认为,案发当晚,王某在与陈某发生冲突时背部并没有伤,与陈某打架后才发现背部受伤。排除劝架人刺伤王某的可能,再加上另一证人的证言,公诉机关推定是陈某致王某重伤。 根据刑事证据审查、认定依照排除合理怀疑的原则,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案现有证据在被害人的重伤结果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之间并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指控陈某犯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不足。 无罪!武义法院一审作出了一个干脆而让人诧异的判决,判决陈某无罪。虽然只是一审判决,此后公诉机关也提出了抗诉,但无论如何,在这个判决中,我们看到了“刀伤来得含糊,判决绝不含糊”的具体司法实践,我们看到了“疑罪从无”的刑法理念和原则。 从表面看,这不过一个小小的刑事案子,但它同样关系到惩罚犯罪,关系到权益和自由,关系到公正和正义。“疑罪从无”从一个抽象的刑法理念到一个具体的刑事案子,这是一种司法勇气和精神,足以穿透一纸判决书,让感动四溢。 |